【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是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该条款旨在打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从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合同信用体系。
一、法律条文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将依法从重处罚。
该条文明确了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要件(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及结果要件(即“骗取财物并达到一定数额”)。
二、合同诈骗罪的主要情形
情形 | 内容说明 |
虚构主体 | 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或虚构不存在的公司、组织等进行交易。 |
隐瞒真相 | 对自身履约能力、产品质量、资质等重要信息进行隐瞒或虚假陈述。 |
无实际履行能力 | 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仍与对方签订合同。 |
伪造证据 | 提供虚假的合同、发票、证明文件等材料,诱使对方签订合同。 |
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 | 在收取定金或预付款后,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逃避责任。 |
三、量刑标准
情节 | 刑罚 |
数额较大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四、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要点
1. 主观目的明确:必须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因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无法履约。
2. 行为具有欺骗性:行为人实施了足以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 结果发生: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造成经济损失。
五、结语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通过对合同诈骗行为的明确规定,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有助于遏制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提高警惕,防范合同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