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谢长军犯罪细节:拿1.7亿公款理财 一审获刑17年
2022-06-09 12:20:45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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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日(农历2022年5月11日),7亿公款交由他人理财,国电集团谢长军一审被判17年。
原国电集团副总谢长军犯罪细节曝光:拿7亿公款理财。
北京时间2022年6月9日,在落马1年多之后,“蛀虫”谢长军获刑。
据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6月8日消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据法院审理查明,谢长军犯三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最终,谢长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他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2022年6月8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谢长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五十万元;对谢长军受贿所得财物、为亲友非法牟利使其亲友非法获取的利益及相关孳息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谢长军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谢长军利用担任龙源电力公司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务调整、人员入职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2万余元。
2012年至2013年,谢长军利用担任龙源电力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安排下属企业以高于市场391万余元的价格从其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公司采购商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004年6月,谢长军担任龙源电力公司总经理期间,徇个人私利,违规决定将公款7亿元交由他人理财,导致该款被他人长期占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93万余元。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长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均应依法惩处。谢长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多次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具有从重处罚情节。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为亲友非法牟利及大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及其他受贿事实,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为亲友非法牟利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已全部追缴、挽回,具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曾被称作是靠企吃企、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国企“蛀虫”。
2021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谢长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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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军是首个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老虎”
今年4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当时被通报者中,就包括谢长军。
据通报,2013年至2021年,谢长军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2人所送礼金共计24万元;向私营企业主借用1辆豪华商务车,退休后长期无偿使用;每年过生日时,均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北京安排的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与家人赴黑龙江旅游,相关费用由下属企业用公款支付。
如今,伴随着该案的宣判,谢长军也迎来了他的结局。
根据法院判决,谢长军犯了受贿罪,从2002年至2020年,他敛财数额高达6042万余元,且谢长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多次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另外,还有几个细节值得一提。
其一,根据最终的判决,谢长军犯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十八大后,有不少“老虎”被查,犯这项罪名的“老虎”并不常见。
据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存在三种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三种情形分别是: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谢长军究竟犯了哪一条?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3年,谢长军利用担任龙源电力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安排下属企业以高于市场391万余元的价格从其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公司采购商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其二,法院首次披露了谢长军滥用职权的相关细节。
2021年12月,谢长军在河北受审。
当时,检方指控称,谢长军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93万余元。
如今,谢长军滥用职权的细节首次披露。
最终,法槌落下,当年的“风电旗手”迎来了他该有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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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军落马时间线:
违纪被查
2021年2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1年8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依法逮捕
2021年9月,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涉嫌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谢长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起公诉
2021年10月,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涉嫌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开庭
2021年12月1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一审宣判
2022年6月8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谢长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五十万元;对谢长军受贿所得财物、为亲友非法牟利使其亲友非法获取的利益及相关孳息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谢长军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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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军简历资料
谢长军,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吉林永吉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专业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谢长军履历
历任水利电力部(电力部)科技司工程师;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部副处长;
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组书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执行董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有点讽刺意味的是:
2012年10月22日,据中电新闻网报道,英国《世界风电之窗》月刊评选出的2012年世界风电行业3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中,时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总经理谢长军入选其中,位列第三。
身居要职,曾获荣誉,不知收手,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最终落得个牢狱之灾,希望广大公职人员,引以为戒,以示警醒。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普法、人民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新闻网、百度百科
(转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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