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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宾利女车主称本意从俱乐部调50辆车 网上视频是恶意剪辑

2022-06-07 15:00:04
导读 今天关于2022年6月7日宾利女车主称本意从俱乐部调50辆车 网上视频是恶意剪辑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2

今天关于2022年6月7日宾利女车主称本意从俱乐部调50辆车 网上视频是恶意剪辑这方面的信息是受到的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很多人也是想看看2022年6月7日宾利女车主称本意从俱乐部调50辆车 网上视频是恶意剪辑具体的详情,那么小编今天也是特地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看下面的文章。

2022年6月7日(农历2022年5月9日),“宾利姐”回应:本意是从俱乐部调50辆宾利。

  宾利女车主:本意从俱乐部调50辆车。

  北京时间2022年6月7日,宾利、劳斯莱斯不容易得,深圳一个车位也确实难求。

  近日,广东深圳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内,一女子因车位问题同他人产生纠纷,并自称老公是深圳某国企书记,表示要“开50台宾利”堵占车位,引发关注。

  6月6日,该事件当事人欧阳女士在中新财经电话连线时表示,网上有的视频是后期配音,相关字幕和内容是恶意剪辑。她说,当时长期抢占车位一方,先提起有关“50辆宾利”的事情,她情绪激动跟着说出来,其实想表达的意思是从宾利俱乐部调车过来。按欧阳女士说法,她其实想表达的意思是从宾利俱乐部调车过来。“因为我们宾利车俱乐部,我们出行也好干嘛也好,我们都是开着同样的车一块出行,一出去就是几十辆上百辆。”她说,“也不是说我家有,当时说我能(调),那我调了我就调来50辆堵住这儿。”(中新网记者葛成)


  据此前报道,深圳宝能公馆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疑似两业主因停车位引发纠纷。一女子称车位被占,自己有该车位的买卖合同,而对方则称该车位为公共车位。该女子欲用其宾利车堵住该车位,并扬言“我家有50台宾利,一个月不用,就堵在这里”。

  据物业工作人员称,该车位使用权确为该女子所有。事发后,社区等相关部门已到场协调。

  事件起因是一女业主称自己的停车位被一辆劳斯莱斯占用了一个月,而劳斯莱斯车主则主张其停的是公共车位,于是双方争执不下。原本看似一起普通的停车位纠纷事件却因为女业主的“50辆宾利、把我宾利开来堵他、我老公是国企书记”等言论引发网络热议并发酵至今。

  目前,舆论的焦点仍集中于女业主及其国企书记老公身上,多数网友仅追着“宾利车怎么来的?好好查查这个书记”不放。最新的消息显示,女业主回应称“本意是从宾利车俱乐部调50辆车”。但抛开人物身份背景,可能更值得探究的矛盾点在于,作为开发商的宝能是否有权“赠送”车位给业主作为“专用停车位”以及深圳当前的停车难问题。

  另外,该女子自称老公是某国企书记,而该女子口中的“国企书记老公”是深圳国资旗下地产上市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张晓中。

  6月5日晚,深圳市国资委官方微信账号通报称,其高度重视,正在了解核实。

  6月6日上午,深振业的董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根据公司初步调查,车位纠纷中的国企书记确实是深振业的高管张晓中,不过张晓中目前是离异单身状态,宾利女车主可能只是张晓中交往女友。“车位纠纷事件”给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其他的情况目前还在调查中。

  据澎湃新闻报道,涉事小区一名业主表示,纠纷缘于开发商将住宅区的“公共”停车位使用权赠送给公寓区业主,作为“专用停车位”,引起住宅区业主不满,近半年来纠纷不断。

  该小区所属街道香蜜湖街道工作人员也向澎湃新闻介绍称,小区公寓楼业主在购买房产时获地产商所赠停车位,但有的停车位位于住宅楼下,住宅楼业主主张维权,部分业主将车停进争议停车位,由此引发了纠纷,目前正在处理中。

  不过,在网络流传的视频中,购买公寓的女业主还表示“我的车位我有买卖合同,谁敢说车位是他的。”

  对于矛盾点开发商“赠送”车位给公寓业主的做法是否合理,以及开发商是否存在变相销售车位的问题,宝能方面未予正面回应。

  宝能方面称,“我们也看到了网上的一些热点,现在政府部门已在关注,一切以政府后续相关发布为准,目前我们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车位归属引发矛盾】

  宝能公馆车位纠纷由来已久

  不仅仅是此次赠送“专用停车位”引发的纷争,宝能公馆的车位纠纷由来已久。

  有业主于2021年8月在领导留言板留言称,深圳宝能城市公馆业主,停车位很紧张,停车极不方便。

  深圳停车位引发纠纷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深圳的停车位不可销售,因此业主无权主张固定车位为己所用。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深圳的停车位一直是不能对外销售的,因此对小区业主来说,停车位是公用的,但此次事件的矛盾点在于,当初开发商为了推销公寓,买公寓送车位,并且把住宅区域的部分停车位赠送给了公寓业主引发矛盾。

  李宇嘉提到,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因为停车位不可销售因此其失去了一部分收入,所以往往最后的结果就变成减少停车位的配建或者违规以赠送或私下出售使用权的方式来变相销售停车位。另外一方面,公寓不同于住宅,有时候没那么好卖,通过“赠送”车位的方式来做噱头或者营销也时有发生。

  不过,对开发商来说,变相销售停车位是铤而走险,“现在已经不太有出现买卖停车位的现象了,早几年会有这样的情况。”对于以后深圳买房如何确定车位的问题,该人士称,“这个无解,按政策来。”

  深圳当地人士也表示,深圳停车位一直以来都是遵循“先到先得”,也不存在车位是谁的问题。但确实停车矛盾是一直存在的一大问题。

  【律师说法】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其实不论是这种均价超十余万的高档小区,还是一般的中低档小区,停车位问题普遍存在,引发了很多的纠纷。有这种将公共停车位“赠与”某些业主的,也有“捆绑销售”的,还有“高价租赁”的。

  那么开发商是否可以买卖、赠与、出租停车位,又如何来界定呢?王玉臣指出,是否可以处分获益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分为三类:

  (1)符合规划的,在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车位。这类车位是最规范的,手续完备的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证。最典型的标志就是购买的时候,可以和房子一并购买,一并办理网签备案,销售的车位款也要纳入监管账户里。这种车位开发商可以自由处分,可以销售,也可以赠与,更可以对外出租。

  (2)规划上没有,通过占用车道、绿化或其它公共部分改建的车位。这种也很普遍,开发商利用小区业主公共部分改造而来,一般没有产权证,但是从相关法律规定而言,产权应当归属于业主共有。这种情况开发商是无权处分的,而业主则共同享有相应的处分和收益权。

  (3)人防车位。这种也比较多,产权归属国家,但是日常属于“谁投资谁获益”。如果人防的投资成本没有分摊到业主的购房款中,那么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日常可以用来对外出租获利。但是,如果分摊到业主的购房款中了,则使用权属于业主所有,开发商就不能再对外出租使用,对外经营的收益也应当归于业主。

  对于涉事小区宝能公馆的纠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郭韧律师认为,住宅业主拥有公共区域共有权,可以要求专项住宅业主使用;公寓业主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当发生纠纷时,如确定区域属于开发商拥有部分,那就开发商可以自由处置,如确定属于住宅公共区域,理论上属于住宅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赠送公寓业主。

  ——来源:中新财经、澎湃新闻、中新网

  (转自: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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