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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不论面积多大或者多小都必须依法制止

2022-08-15 18:35:09
导读 大家好,今天由小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不论面积多大或者多小都必须依法制止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

大家好,今天由小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不论面积多大或者多小都必须依法制止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35起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件的查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这35起案件大多是非法占用耕地自建房屋,面积并不大。35起案件中,非法占用面积最大的只有3.2亩。

“芝麻”案值得自然资源部这么大动干戈吗?对此,自然资源部执法局的崔莹明确指出:“'千里堤溃于蚁穴',小面积农田乱占建房也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粮食安全。”她说,自然资源部坚持对新增占用耕地建房“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占用耕地建房。

非法占用耕地,频繁建房

2020年7月,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赵某非法占用阜南县洪合桥镇永久基本农田0.23亩建设住房。赵的行为被发现时,房子只是打了地基。8月,洪合桥镇政府拆除了赵的房子,现在已经修复。同时,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邓某非法占用柴桑区港口街镇茶陵村耕地0.16亩用于建房。港口镇政府拆除了邓的房子,现在它已被犁回原处。同期,湖南永州市新田县李某在新田县枧头镇李煜村非法占用耕地0.18亩建住宅(仅打地基)。新田县国土资源部门向涧头镇政府通报了李的违法建设情况。目前,枧头镇政府已将李的房屋拆除并放回原处。

2020年8月,海南省儋州市峨蔓镇薛某非法占用儋州市峨蔓镇毕家村基本农田0.15亩用于建房。9月,峨蔓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薛某已自行拆除房屋,基本农田已复垦。同年8月,黔西南州望谟县黄某非法占用望谟县平东街平东村耕地0.22亩用于建房。发现违法问题后,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违法停建通知书》,上报县政府。目前,屏东街道办事处已对黄的房屋进行了拆除。

2020年9月,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黄非法占用南安市水头镇星辉村永久基本农田0.22亩用于建房。目前,水头镇政府已对黄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同时,重庆市秀山县黄某非法占用秀山县清溪场镇兴寨村永久基本农田0.15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镇政府拆除了黄房子的地基。

今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吐斯托贝乡村民妥某在吐斯托贝乡吐斯托贝村非法占用耕地0.08亩建住宅(地基)。同月,塔斯托贝乡土地所发现后将其叫停。目前,拓家房屋地基已被拆除。

这些案件属于自然资源部公开报告的35起案件。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是非法占用耕地建造自住房屋。事实上,在自然资源部公开报道的35起案件中,至少有20起是此类案件。

此外,还有一些占用耕地建厂的情况。其中,2020年7月,黔西南州安龙县余某非法占用安龙县普坪镇乐庄村永久基本农田0.9亩建设木材加工厂。对于这种情况,

35起案件中,非法占用耕地面积最大的只有3.2亩,最小的只有0.04亩。崔莹指出:“这次通报的这些典型案例之所以面积都比较小,主要是要体现对新占用耕地建房‘零容忍’的态度。”崔莹说:“也许有些人认为,占用一点耕地来盖房子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如果大家都这么想,你我他加在一起也不会有小数目。”在崔莹看来,违法建设必然会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据崔莹介绍,之前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都要自己创业,自己改革。7月3日起,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发现问题坚决处理。

同时还要求,要及时排查违规历史存量问题,摸清底数,制定科学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分步整改、分类处理。要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整治恶意占地建房,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崔莹告诉记者,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各地以7月3日为时间节点,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崔莹说,新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无论面积大小,都必须依法制止和严惩。至于7月3日前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这些问题将逐步处理,列为历史存量问题。”据崔莹介绍,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由来已久,大量因素交织在一起,情况非常复杂。

她透露,根据有关安排,9月1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农村(区、市)建房安排方案,明确了安排的有关要求,在全面安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分类处置政策,为下一步妥善处置历史存量奠定了基础。崔莹说,目前,各地正根据不同层次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排摸工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王咏梅说,今年9月10日,办公厅下发了《法治日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她说,耕地保护关系到粮食安全,关系到14亿人的生存,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不能有任何闪失。

确保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

35起案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非法占用耕地建设自住住房。崔莹指出,保障农村合理住房需求是农村村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之一,农民合理住房需求有保障措施。

她说,针对当前农民住房计划存在的指标需求不平衡、指标使用要求不明确、指标被挪用等突出问题。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通知》从多方面提出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崔莹透露,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份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其他省份也在陆续制定。

崔莹指出,根据《通知》,对于农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将以县为单位,提高土地需求,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同时,《通知》要求将年度计划指标用于农村

“在保证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还要注意引导村民优先使用村内志高进行住房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崔莹说,一句话,既要依法保障农民合理的住房需求,也要严格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两者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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