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职业病,也就是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鉴定,是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程序,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认定,不是普通医院开个诊断证明就算职业病。想要认定成功,必须同时满足几个核心条件,第一本人是劳动者,第二在职业活动当中接触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第三患病类型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里面的病种,第四疾病和职业危害接触存在明确因果关系。整个流程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做职业病诊断,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后,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任意一方对诊断结果不服,再向上一级申请职业病鉴定,对首次鉴定结果仍然不服,还可以申请最终的省级再鉴定。很多人容易混淆,普通体检异常、慢性病、生活习惯造成的疾病,就算长期上班不舒服,只要不在法定目录,或者没有职业危害接触史,就不能鉴定为职业病。
法定前提条件
1 疾病必须属于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法定职业病分为十大类,包含尘肺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其他职业病
2 存在真实职业接触史,也就是工作岗位长期接触粉尘,毒物,噪声,高温,辐射,化学物质等危害因素
3 排除其他非职业因素导致的同类疾病,比如普通肺炎和尘肺要区分,普通耳聋和噪声聋要区分
4 劳动关系清晰,能够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关系
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职业病诊断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工牌,工资流水,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职业史,既往病史,岗位接触危害因素详细说明
历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档案
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由单位提供,包含粉尘浓度噪声检测报告等
相关病历,住院记录,检验影像检查报告
用人单位相关说明材料,如果单位拒不提供材料,诊断机构可以依据劳动者提供材料结合调查作出判定
职业病诊断办理步骤
第一步 选择机构,去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申请
第二步 机构受理材料,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受理之后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到场,开展调查询问
第三步 组织职业病诊断医师集体会诊,结合职业接触史,临床检查,现场危害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
第四步 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证明书需要参加诊断医师签字,机构盖章,文书具备法定效力
第五步 收到诊断书之后,三十日之内,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地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
第六步 市级鉴定结束之后,十五日内仍然不服,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最终再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诊断和鉴定核心区别表格
| 项目 | 职业病诊断 | 职业病鉴定 |
|---|---|---|
| 启动条件 | 劳动者主动申请 | 对诊断结果不服才申请 |
| 受理部门 | 有资质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 | 市级或者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委员会 |
| 性质 | 初次法定认定 | 复核仲裁性质 |
| 结论效力 | 有效,但是可以申请复核 | 省级再鉴定是最终结论 |
用人单位配合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如实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作业场所检测资料,不得隐瞒岗位危害情况,如果单位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会影响认定,劳动者可以向卫生健康执法部门投诉举报。认定为职业病之后,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常见不被认定的情形
没有接触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
疾病不在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
疾病主要是个人生活习惯,自身原有基础病导致,和岗位没有因果关系
已经离职很久,脱离危害岗位多年,无法证明接触史
伪造职业史或者虚假病历材料
【常见问题】
问题 1 普通医院可以鉴定职业病吗
回答 1 普通综合医院没有职业病诊断资质,不能鉴定职业病,想要鉴定职业病必须前往经过卫健部门备案,拥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专门机构,鉴定之后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才具备法律效力。
问题 2 单位不配合材料还能鉴定职业病吗
回答 2 单位拒绝提供材料依然可以鉴定职业病,劳动者可以自行准备职业史和体检资料提交鉴定机构,同时可以向卫健部门投诉单位拒不配合,鉴定机构可以结合现有材料开展职业病鉴定工作。
问题 3 鉴定职业病有时间限制吗
回答 3 申请职业病诊断没有严格的强制时效,但是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后,申请职业病鉴定有时间限制,需要在三十日之内申请市级鉴定,错过期限就不能针对这份诊断书申请职业病鉴定复核。
【免责申明】
本文为职业病鉴定流程科普,具体受理要求材料细则以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及职业病诊断机构最新规定为准,本文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涉及职业病待遇工伤索赔建议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