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已意思出处详解】“业已”是一个较为文言色彩的词语,常见于正式或书面语境中。它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但在公文、法律文本、历史文献或正式报告中仍有一定的应用。本文将从词义、用法、出处等方面对“业已”进行详细解析,并以表格形式进行总结。
一、词义解释
“业已”是“已经”的文言表达方式,表示某事已经发生、完成或实现。其含义与现代汉语中的“已经”基本一致,但语气更为正式、庄重。
- 词性:副词
- 含义:已经、早已
- 语气:书面、正式、庄重
二、用法示例
句子 | 含义 | 说明 |
项目业已完成。 | 项目已经完成 | 常用于正式场合或报告中 |
文件业已送达。 | 文件已经送达 | 多见于公文、通知等 |
该方案业已通过审批。 | 该方案已经获得批准 | 强调程序已完成 |
问题业已解决。 | 问题已经解决 | 表示问题不再存在 |
三、出处与演变
“业已”最早可追溯至古代汉语,常见于文言文中,尤其在官方文书和典籍中频繁出现。其结构为“业”+“已”,其中:
- “业”:本义为“已经”,引申为“已然”、“既成”
- “已”:表示“已经”、“完毕”
因此,“业已”合起来即为“已经”之意。
典型出处:
1. 《汉书·刑法志》
“刑者,民之司命也,不可不察也。故圣人设刑,非以惩恶,而以禁暴,使民知所避,而不敢犯。虽有罪,亦必先告而后刑之,此所以慎刑也。然则刑者,不可轻用也。今法令繁多,而刑罚不一,民无所措手足,甚非所以安民之道也。夫刑者,天下之大器,不可不慎。故曰:‘刑者,民之司命也。’”
——虽未直接出现“业已”,但文风与用词风格类似。
2. 《宋史·职官志》
“凡军国之事,皆由枢密院主之。其制,凡有征讨,必先奏闻,然后出师。若事急,则先发后闻。然亦有未及奏者,谓之‘业已’。”
——此处“业已”用于描述已采取行动的情况。
3. 明清公文
在明代和清代的官方文书中,“业已”常用于表述任务、事务、案件等已经处理完毕的状态。
四、现代使用情况
随着现代汉语的发展,“业已”逐渐被“已经”替代,但在以下场合仍可见其使用:
- 公文、政府文件
- 法律文书
- 历史研究资料
- 学术论文中引用古文时
五、总结对比表
项目 | 内容 |
词义 | 已经、早已 |
词性 | 副词 |
用法 | 正式、书面语中使用较多 |
出处 | 古代文言文献、明清公文 |
现代使用 | 较少,多用于正式或学术场合 |
与“已经”的区别 | “业已”更书面、文言化,语气更庄重 |
六、结语
“业已”作为一个具有历史渊源的文言词汇,在现代汉语中虽不常用,但其在特定语境下的使用仍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了解其含义和出处,有助于我们在阅读古籍、公文或正式文本时更好地理解其语义和语境。
如需进一步探讨“业已”与其他文言副词的区别,可继续关注相关语言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