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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部分内容简述)

2023-01-03 08:15:17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方来说说一篇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部分内容简述的文章,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

大家好,今天小方来说说一篇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部分内容简述的文章,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制度,通常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的制度。在该制度下,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许可持有人可以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根据自身状况,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如果委托生产,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全责,生产企业则依照委托生产合同的规定就药品质量对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可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与现行药品注册许可制度的最大区别不仅在于获得药品批准文件的主体由药品生产企业扩大到了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而且对药品质量自始至终负责的主体也更为明确,从而有利于确保和提升药品质量。也就是说,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为突破口,我国药品注册制度将由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的“捆绑制”,向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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