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将住房租金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大家好,今天由小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不得将住房租金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明眼人不难看出,几个“不”针对的是近期部分长租公寓“低AG”、“长收短付”引发的“雷爆”问题。所谓“AG低”是指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所谓“长缴短缴”,就是收取租客租金的周期比支付房东租金的周期长。虽然两种方式略有不同,但本质上都是把租房变成了金融业务。3354住房租赁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垫付租金,获得大量现金流。一旦“出走”,就会给房东和房客留下一个难以收拾的烂摊子。
好的出租屋是怎么变成财商的?这或许反映了某种“创业模式”。以自行车共享为例。个别企业倒闭后,“押金难退”也引起了社会关注。同样,一些住房租赁公司通过“两头吃”获得大量现金流。事实一再证明,缺乏监管的沉淀资金很可能成为企业的“摇钱树”。此前,一些城市要求企业将租金、保证金和“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以约束资金挪用,防止资金链断裂。
不得不承认,类似的“爆雷”“跑路”案例,很可能会产生“劣币效应”。表面上看,一些租赁公司走了,留下了一地鸡毛。但实际上,这些行为会伤害人们对租赁的信心。现在很多人都有重购轻租的心态,只是因为租房的方式太多,诚意太少。一些企业借机收割“韭菜”,无疑是在加剧人们的不安全感。这对于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相关部门要严打,坚决不允许“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租赁市场有法可依,规范经营是人心所向。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租房人口约为1.6亿,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如果租房少一些波折,让人们过上高质量的生活,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租房,这也有利于房价的稳定。不久前,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了“租金贷”的问题。有了深圳的《紧急通知》,我们应该进一步认识到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必要性,对租赁市场主体的行为做出更多的规范和约束。
除了“AG低”、“长收短付”等财务风险,租客还会遇到强势房东、黑心中介以及各种羞辱性条款,这些都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尽快建立规章制度,让房屋租赁市场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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