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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该怎么办

2022-08-05 06:05:05
导读 大家好,今天由小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该怎么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规定的住宅用地最长年限

大家好,今天由小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该怎么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规定的住宅用地最长年限为70年。为什么有些地区二三十年就到期了?无论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将来到期后会怎么样?相关部门如何缓解公众对物业续租的焦虑?新华路3354号

全国有多少地方面临“温州困境”?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温州有消息称,住宅用地使用权20年期限到期,要花几十万元“延期”。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媒体报道的“几十万元出让金只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但是如何续保“自动续保”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层土地部门无章可循,无法办理相关续期手续。温州市国土局已经开始研究相关方案,近期将报请上级研究决定,妥善解决此类问题。

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根据用途确定,其中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

记者发现,住房用地实际使用年限低于相应的土地最高年限标准的现象在温州并非个案。目前深圳、青岛、重庆等地也有类似情况,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青岛部分地区部分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只有二三十年。公开资料显示,自上世纪80年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以来,已出让20年、30年使用年限的居住用地案例41宗,总用地面积667.5亩,部分居住区使用年限已到期。

重庆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在其他城市购买商品房时,土地证使用年限是70年,而在重庆购买的房屋使用年限只有50年。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重庆规划中确定的土地用途,很多都是综合用地。因此,从1994年开始,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包括住宅在内的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全国范围内,这种房屋、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情况有多少?据有关部门介绍,土地流转多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所以全国有多少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低于70年,没有详细数据。

70年的权威为什么会“缩水”?

有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人士表示,公众首先要明确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房屋所有权,即房屋产权,是一种私有财产权。受宪法和物权法保护,没有时间限制。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目前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

中国大部分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还有四五十年。目前有的地方有20年、30年、50年等不同的使用年限。地方政府提出的理由主要有三点:

3354在政策范围内调整。温州市国土局表示,上世纪90年代,该市在实行土地出让政策时,在住宅用地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的前提下,将土地划分为20-70年,由受让人选择办理出让手续。

3354方便管理和处置。重庆市国土资源局在解释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的原因时表示,由于重庆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以商住混合类型为主,如果根据一个项目中商住最大出让年限确定不同的出让年限,难免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黄认为,此外,由于开发商囤积土地等原因,部分住宅用地出现了“缩水”。一些房地产项目规模庞大,分期建设,连续开发十几年,导致消费者购房时土地使用年限严重“缩水”。

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目前,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49条,该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丽娜等人认为,虽然《物权法》明确提出“自动续期”,但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操作难度较大。“土地使用年限是20年和70年,出让金是不一样的。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20年,不交出让金政府利益受损,对其他已经交了70年出让金的业主不公平。”

有专家指出,约定20年,未达到70年最高年限的,应先自动续期至70年,同时补交约定年限与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租赁价格的差额。

但也有学者持不同观点,认为没有必要补差价。因为不管怎么补,这几十年土地出让的差价都是很大的。“土地出让期的利益差距是当年地方政府的决策造成的。如果让现在的居民来承担成本,是不公平的,也是难以实施的。”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专家田传浩说。

那么,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产如何续租?应该有偿还是无偿?有专家认为,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免费,让利给业主;二是费改税,不再收。

汪丽娜说,在我国,房屋是很多老百姓最大的财富。一些人拿出大部分的积蓄买房,房屋的增值不是因为房屋本身而是土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70年之后再交一大笔出让金显然不太合理,可以象征性交一点。

专家认为,在强调法治社会的今天,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要坚持有法必依,严格落实物权领域的立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对物权制度的信心;另一方面,针对物权法规定并不详尽的现实,通过充分吸取民意及规范的程序,尽早出台关于土地出让续期的实施细则,缓解公众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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