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1部保密法颁布于哪一年】我国第一部正式的保密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它于1988年9月5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98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保密工作方面迈入了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为了更清晰地了解我国保密法的发展历程,以下是对相关历史节点的总结与对比:
| 时间 | 事件 | 说明 |
| 194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发布 | 初步确立了国家秘密管理的基本原则,但未形成专门的保密法律体系。 |
| 1951年 | 《关于加强国家机密保护工作的指示》发布 | 首次提出对国家秘密进行系统性保护的要求。 |
| 1988年9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过 | 我国首部正式的保密法律,明确了国家秘密的定义、范围、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 |
| 1989年5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正式实施 | 标志着我国保密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 |
| 2010年4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通过 | 对原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制度和管理机制。 |
| 2010年10月1日 |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正式实施 | 新法增强了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力度,提升了保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虽然早在建国初期就已开始关注国家秘密的保护问题,但直到1988年才真正出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法规。这部法律不仅为国家秘密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后续的保密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我国第一部保密法颁布于1988年,其正式实施时间为1989年5月1日。这一里程碑式的法律文件,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