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最新消息更新 律师称公司不能要求阳性职工休病假 阳性居家工资发放标准
一、律师称公司不能要求阳性职工休病假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向@国是直通车 表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劳动关系政策明确提出不能要求劳动者休病假,因为这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的居家隔离。目前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对新冠肺炎的定义还是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这个定性没有改变。因此,员工“阳了”,企业必须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且不能够在此期间解除这些感染者的劳动关系。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新冠肺炎可能将逐步被按照乙类乙管,甚至丙类传染病对待。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因患新冠肺炎请假,则应按病假处理,并按照规定发放病假工资。
二、阳性居家工资发放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也就是说,劳动者“阳”了,居家隔离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正常支付其工资待遇,与出勤相关的餐补、车补等可不支付。另外,需要注意区分的是,如果劳动者居家隔离期间,身体状况不允许工作,在其没有做任何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是工资构成中如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居家隔离期间,依然完成了日常工作、在家中正常办公,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其固定部分的工资,还需支付涉及绩效、奖金、提成等非固定部分的工资。
劳动者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医疗机构的病休证明,用人单位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如果劳动者没有医疗机构的病休证明又需要继续休养的,用人单位可优先安排其使用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等;如果劳动者既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其他假期可用的,可申请事假,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其请休事假期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若因疫情停工,仍需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例如,北京地区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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