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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最新消息更新 成都新冠疫情防控政策 山东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2022-12-08 19:25:01
导读 一、成都新冠疫情防控政策 面对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12月7日,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十条。 针对新政策,成都迅速

一、成都新冠疫情防控政策

面对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12月7日,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十条”。

针对新政策,成都迅速调整落地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那么,来(返)蓉人员是否还需要报备?是否还要做核酸?轻型、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可以居家隔离?乘坐飞机、火车(高铁)还需要核酸证明吗?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进行解答。

目前正在成都市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的轻型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是否能回家进行居家隔离?

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或救治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居住地(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后续居家隔离措施。

什么情况下,阳性感染者可以实行居家隔离?

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第7天开展上门核酸采样。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来(返)蓉人员是否还需要核酸证明?市民乘坐火车(高铁)、飞机有何要求?

不需要。即日起,来(返)蓉人员不需要报备,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同时,取消“入川即检”“落地检”,不再对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排查管理,也不再限制非高风险区人员流动。离蓉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市民乘坐火车(高铁)购票、乘车、进出站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即日起,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不再查验旅客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

市民进小区、进一般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有何要求?

市民进入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般公共场所不再扫场所码,不再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

市民就诊必须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吗?

市民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发热门诊)、急诊就诊,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

如何划定风险区?

按住户、楼层、单元、楼栋划定高风险区,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最小单元划定,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将及时解封。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经研判后传播风险不大,不影响高风险区解封时间。同时,不再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阳性感染者都需要判定密接吗?

对有防护状况下的接触或病例传播风险较低的情况下,可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

普通市民还需要定期做核酸吗?

不需要。除了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点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仍需严格落实相应核酸检测频次外,其他人员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当前疫情形势下,成都如何做好医疗服务?

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上门服务等优化接种服务。

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各区(市)县要保障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保障特殊人群基本购药需求。

如何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如发现部分药店高价售卖感冒及“四类药”等问题如何处理?

目前成都市医疗机构和药店各类基础性药品、感冒药及“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的储备和供应总体充足,能够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只有极少数品种因短期爆发式销量增长,导致个别区域供需失衡。药品都有保质期,长期存放会过期失效,市民不必大量囤积。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变化,如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优化防疫措施后,如何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经常通风换气。

增强自身免疫;平衡膳食、合理营养、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坚持科学运动。

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应全程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

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做好自我防护,直接前往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医。

二、山东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保持现有核酸检测点不减少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照规定范围和频次开展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为“愿检尽检”人员免费提供服务,鼓励居民自行开展抗原检测。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不含独立设置或与医疗机构有物理隔离的预防接种门诊)、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以及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免予查验)。重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地和重大活动及一些特定场所实施必要的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阳性感染者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的要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密切接触者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六、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议技术参考(第二版)》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县、乡两级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摸底建档工作专班,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医疗服务应急保障预案,做好保障准备。

八、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落实“三个不停”要求,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医疗机构要通过扩充门诊急诊数量、延长开诊时间、开设节假日门诊等方式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对急危重症患者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发热门诊和哨点诊室要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和新生儿病房等“非必要不封管控”。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康”中的独特优势。

九、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涉疫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购药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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