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最新消息更新 3类人养老金停发 3类人养老金停发资金需退还吗
3类人养老金停发 3类人养老金停发资金需退还吗?据消息显示,近期,人社部为此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待核实人员、认证信息核实、待遇暂停和停发管理、高风险业务管控,这意味今后违规领取养老金将越来越难,其中有3类待核实退休人员要注意养老金停发,多领养老金要退回。
第一,认证期满前三个月仍未获取有效认证信息的人员。
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养老金资格认证是退休人员义务,每年至少参与一次养老金认证,逾期不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为了养老金安全,会停发养老金待遇。其中,认证时间的跨度,都是一年期限,但并非固定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是递延认证,也就是说 2次认证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这个期限内都可以认证。
如果在一个认证期满前三个月仍未获取有效认证信息的人员,会被列为待核实人员,也是认证后期的重点认证对象。因为即将认证期满仍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可能是死亡、失踪、服刑等人员,情况是否属实,需要在认证期满前三个月内,进一步核实待遇资格情况,超过认证期的,也就是说一年内都无法收到认证信息的,会停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跨部门共享信息显示死亡但仍在正常发放养老金的人员。
各地社保局为了确保待核实退休人员全覆盖,不断拓展跨部门数据比对,比如说将健康码、疫苗、城乡医保缴费、出行等数据纳入比对范围,对于违规领取养老金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跨部门共享信息显示死亡但仍在正常发放养老金的人员,大概率是死亡冒领养老金,但仍然是待核实的人员。产生这种现象的,多数是死亡人员家属存在侥幸心理故意瞒报死亡事实,继续冒领养老金,一旦核实清楚无异议后,冒领的养老金会责令亲属退回。
比如说,中国青年网曾报道过一则消息,西安市雁塔区居民白某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近4年,共计14万元。后经人举报后,冒领的养老金,还是由亲属全部退回。所以说,存在侥幸心理冒领养老金不可取,冒领就是冒领,没有不透风的墙。
第三,同时具备领取资格和丧失领取资格人员名单中的人员。
同时具备领取资格和丧失领取资格,看似非常矛盾,实际上,并非如此,这类人主要是以双重户籍信息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但仍然是待核实的人员。比如说退休人员王某,以A身份证号在A省申请退休,以B身份证号在B省申请退休,由于双重户籍,相当于2个人身份信息,大数据比对不出为同一人,造成重复领取养老金事实。近些年,公安加大了双重户籍核查力度,取消违规身份信息,造成养老金领取一个具备领取资格、另一个丧失领取资格的现象。
对于以上3类待核实的退休人员,一旦确认为违规领取养老金行为,社保局首先会主动联系退休人员家属,核算违规领取金额,并从死亡抚恤金或丧葬费或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如果不够抵扣的,由家属退回抵扣后仍不够的违规领取养老金。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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