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2019年4月增值税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

2023-04-30 15:13:16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2019年4月增值税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1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今年空前力度的增值税税率下调将于4月1日正式启幕,并公布了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配套举措。

2、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3、此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4、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公告称,从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6、同时,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7、公告明确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8、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9、公告同时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10、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为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