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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汗国官制(关于蒙古汗国官制部分内容简述)

2023-01-21 06:40:05 来源: 用户: 

大家好,今天小方来说说一篇关于蒙古汗国官制,关于蒙古汗国官制部分内容简述的文章,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 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统一漠北建立蒙古帝国后开始对外扩张,先后攻灭西辽、西夏、花剌子模、东夏、金朝等国。蒙哥汗去世后,引发了阿里不哥与忽必烈的汗位之争,促使大蒙古国分裂。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建元“中统”。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改国号为“大元”,次年迁都燕京,称大都 。1279年,元军在崖山海战灭南宋统一中国,结束了自晚唐五代以来的分裂局面,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疆土最为广阔的封建王朝。

2、 忽必烈建国后,正式建立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以下,设右、左丞相为实任的宰相。下设平章政事、右左丞、参知政事为副相,与金尚书省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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