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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最新消息 最高罚500万 海南明确不得借疫情哄抬价格

2022-08-09 16:50:05
导读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价格稳定,防止不良经营者趁机恶意涨价、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8月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全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

  不得借疫情突发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不得违背消费者(用户)意愿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服务)或在法律规定以外附带其他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收费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记者 赵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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