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现状如何】吴英,原浙江东阳市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死刑,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2012年5月21日被执行死刑。她的案件曾引发广泛关注,成为近年来中国民间金融风险与法律监管的重要案例之一。
以下是对吴英案的总结及她当前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案件背景
吴英在2006年至2007年间,以“投资”为名,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金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其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消费、购买房产等,并未用于合法经营。2007年,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案件最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案件审理与判决
- 一审:2007年12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吴英死刑。
- 二审:2008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 死刑复核: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吴英案进行死刑复核,确认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核准其死刑。
- 执行时间:2012年5月21日,吴英在浙江金华被执行死刑。
三、吴英现状
根据公开信息和官方通报,吴英已于2012年5月21日被执行死刑,目前无任何关于其生存或后续情况的公开报道。因此,从法律和现实角度来说,吴英已无“现状”可言。
四、总结对比表
| 项目 | 内容 |
| 姓名 | 吴英 |
| 出生年份 | 1973年 |
| 籍贯 | 浙江东阳 |
| 涉案时间 | 2006—2007年 |
| 罪名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 判决时间 | 2007年12月(一审) |
| 死刑核准时间 | 2011年4月 |
| 执行时间 | 2012年5月21日 |
| 当前状态 | 已被执行死刑,无后续信息 |
五、结语
吴英案是中国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一个具有警示意义的案例。她因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行为触犯法律,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该案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民间借贷、金融监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的深入讨论。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条款或类似案例,可参考《刑法》第176条以及中国司法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