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政策指南
2022-04-07 11:28:45
导读
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武汉政策 一、申请条件 被武汉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在校在读期间,可自愿将户口迁往院校所在地武
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武汉政策
一、申请条件
被武汉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在校在读期间,可自愿将户口迁往院校所在地武汉地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迁移户口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必须)(点此下载)
2、录取通知书(必须)
3、户口迁移证(省外)或电子迁移证(省内)(必须)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五、办理方式
1、新招录的普通高等学校凭招生计划文件、新生花名册、学生户口迁移凭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办理落户;
2、往届生,由本人持上述材料及学校出具的在校在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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